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7 09:24信息来源:蚌埠市妇女联合会浏览量: 【字体:  
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妇联、文明办: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妇女联合会    蚌埠市文明办
2014年3月4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弘扬家庭美德,引树文明家风,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将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此次活动作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切入口,在全市大力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实际行动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蚌埠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贡献巾帼力量。
      二、时间安排
      1、从现在起—3月30日,创评推荐阶段。程序:从基层妇女之家开始,做好寻找“最美家庭”工作,三县要经过村妇代会、乡镇妇联、县妇联层层推荐盖章,六区要经过社区妇联、街道妇联、区妇联层层推荐盖章,材料一式两份,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并报送电子版(表格附后)。内容: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不设统一标准,通过讲家庭故事、晒家庭照片、晒家庭视频、治家经验交流会、家庭梦想展示会等活动,看一看“最美家庭”的独特之处。宣传: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视台、蚌埠新闻网、蚌埠妇女网、手机报等媒体,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活动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基层家庭的参与性、互动性;县区、乡镇、街道对活动开展和推荐的典型要进行分层次宣传展示,上下互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4月1日—5月15日,表彰宣传阶段。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活动将评选出2—3户事迹突出的家庭推荐到省妇联。主办单位联合各类媒体对推荐的优秀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广泛传播家庭文明和传统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形成社会参与、关心、关注的热潮。对活动寻找的优秀家庭组织单位适时进行表彰。
      三、推荐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妇联按活动要求,择优推荐候选家庭。通过联合当地媒体广泛宣传,在“妇女之家”开展各具特色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基层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和感人故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社会推荐: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视台、蚌埠新闻网、蚌埠妇女网、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家庭自荐、互评、共享,积极参与到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来,达到宣传教育、引领风尚的目的。
      3、推荐要求:各县区按时间统一上报推荐候选家庭,社会自荐的家庭可以直接到当地妇联或市妇联推荐,确保寻找的“最美家庭”事迹真实、感人。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组成的评选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联系电话:2058209。
                                
 
蚌埠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户主
姓名
 
家庭人口
 
民族
 
联系手机和电话
 
家庭
地址
 
邮政
编码
 
 
 
社区(村)妇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妇
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
妇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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