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19-08-01 15:45信息来源:蚌埠市妇女联合会浏览量: 【字体: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承担市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和有关文件;承担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网络、统计、效能建设、机关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财务、工资调整、后勤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围绕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特点和市妇联工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市妇联系统的政策、理论研究;负责妇运史、妇女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市妇联的有关外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开发合作项目资源;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对接省妇女研究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
    工作职责:负责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联系、指导各界妇女联谊组织;了解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情况,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考核、奖惩、调配及二级机构领导班子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树立各条战线妇女先进典型,按有关规定组织市“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全市妇联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牵头妇联系统网络和新媒体宣传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党建、统战联谊工作;配合做好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

    三、妇女发展部
    工作职责:组织广大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能力;组织、指导城乡妇女开展科技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工作;推进城镇社区服务的发展,促进妇女就业;指导女企业家协会工作。

    四、权益部(信访室)
    工作职责:依照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妇女投诉,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有关维护妇女权益政策和法规草案的拟定与修改;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参与市“文明家庭”表彰活动,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制定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政策和法规草案;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关爱帮扶工作,实施“春蕾计划”;负责儿童活动阵地工作;参与推动儿童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指导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工作,对接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六、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政府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监测评估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政府交办的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规定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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