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儿童活动中心主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7 18:10信息来源:蚌埠市妇联组宣部浏览量: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活动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广开选贤之路,真正把德才兼备、工作经验丰富、开拓创新、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选调到儿童活动中心负责人工作岗位上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蚌埠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蚌埠市妇联现决定面向蚌埠市(包含三县)公开选调活动中心主任1名。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特成立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活动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人数

从蚌埠市公办学校、培训机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主任1名(管理七级)。蚌埠市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女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财政拨款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三、选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热爱少年儿童教育培训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行政的法律法规,并能正确贯彻执行;

2. 精通儿童教育的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学科教学、培训管理能力;

3. 有较强的事业拓展能力、服务意识、组织管理、教学指导、教学评价、策划研判、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4. 遵守社会公德,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资格条件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具有中小学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中小学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中小学系列2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或在管理八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现聘管理七级岗位;

5.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此岗位的;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试方式

此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得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计划。   

六、选调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 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二)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指网上报名“提交审核”)后至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5月24日9:00到蚌埠市妇联组宣部505办公室(南山路4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从选调公告附件下载打印《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儿童活动中心主任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据实填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若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所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七、面试

1.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分相同者,由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儿童活动中心主任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等。考察组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工作单位和编制性质等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分相同者,由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儿童活动中心主任领导小组择优确定递补对象),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蚌埠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儿童活动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2502(蚌埠市妇联)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2791(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蚌埠市妇联公开选调儿童活动中心主任报名表》

 

 

                               蚌埠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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