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妇联来蚌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4-04-26 15:01信息来源:蚌埠市妇联权益部浏览量: 【字体:  


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4月24日至25日,省司法厅副厅长蒋文斌,省妇联副主席王咏梅率队到蚌埠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市司法局局长马瑞、市妇联主席金梅和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4月24日下午,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蚌埠市综治中心,详细听取了蚌埠市“一站式”调解矛盾纠纷平台涉及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汇报。调研组一行对蚌埠市反家暴平台“小平台”发挥“大作用”的积极作为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具体案例展开讨论。

     

随后,调研组一行前往淮上区人民法院参观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室,并召开座谈会了解淮上区诉前调解、“好大姐”调解队及“小板凳”见面会等工作开展情况。

     


    

4月25日上午,省立法调研组召开《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座谈会,蚌埠市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企业、社会组织代表等参加。座谈中,调研组详细听取了各单位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汇报以及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蚌埠市主动作为、探索创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法可推广可复制,为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提供了鲜活的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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